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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翰通: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_速读

2023-03-15 22:22:59 来源:证券之星 分享到: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29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

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周顺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顺祥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周顺祥先生,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

本科学历。1995年6月至1997年7月任广东东福食品有限公司会计;1997年8月至

深圳宝安黄埔宝华电器厂会计经理;2007年3月至2012年9月任好孩子儿童用品有

限公司制造财务总监;2012年10月至2015年3月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副总裁;2015年4月至今,任上海艾莱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高级财务总监;2017

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

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

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

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3 号楼 5 层)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3-011)。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3 年 3 月 2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

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

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电话:010-84170010-8020

   联系人:李烨华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

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

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

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

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

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

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周顺祥

附件: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北

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

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顺祥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

投票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或选择超过一项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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